新闻检索
甘肃日报集团报刊
 
   您当前的位置 :张掖日报 > 张掖要闻 正文
稿源: 张掖日报  2008-05-22 16:09
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党员交纳“特殊党费”支援抗震救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

  四川汶川以及我省陇南、甘南、天水等地发生地震灾害后,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,支持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。近日,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先后发出通知,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尊重党员的心愿,认真做好党员通过交纳“特殊党费”用于支持地震灾区的接受转送工作。根据中央和省委组织部《通知》精神,现就党员交纳“特殊党费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1、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,组织关系在各县区的,由各县区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;组织关系在市直和省属驻张单位党(工)委的,由市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,并由中央组织部统一开具“党费收据”。

  2、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下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,组织关系在各县区的,由各县区委组织部代收;组织关系在市直单位的,由市直各单位党(工)委代收,并向党员本人出具“党费收据”。各县区和市直党(工)委汇总后,统一上缴市委组织部,由市委组织部上缴省委组织部代转,用于抗震救灾工作。

  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:中共中央组织部,账号:0200003309089057668,开户行:工行北京长安支行。

  市委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: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,账号:62001650102050521584,开户行:建行张掖分行营业室。联系电话:8219321,传真:8212668地点:市政府统办一号楼1119房间。

  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

 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一日

编辑: 闫文强

  相关新闻